根据工作需要,经肥东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,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人民警察20名。
一、选调对象基本条件
1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政治立场坚定,品行端正,热爱公安工作;
2、具有公务员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身份的人员;
3、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;
4、年龄为28周岁以下(男性,198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);
5、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(新参加工作人员,以实际参加年度考核次数为准),无违规、违纪或正在接受审查的情形;
6、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》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;
7、身体健康;
8、公安院校毕业生或有公安基层工作经验的优先。
二、报名时间、地点及形式
报名时间:2008年11月19日至2008年12月5日(上午8:00-11:30,下午2:30-5:30,周六、周日不休息);
报名地点:肥东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;
报名形式:采取现场报名和函报两种形式;
具体事项请登录肥东警务网(网址:http://www.fdga.gov.cn/),详见《肥东县公开选调人民警察简章》。
联系电话:0551-7711022转6734。
肥东县人事局 肥东县公安局
二00八年十一月十九日